道路“陷阱”4月10日前必须修复-新闻动态-信息公开-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
道路“陷阱”4月10日前必须修复
作者:高晓燕
发表日期:2010-05-04 09:27:50    阅读数:1831
本报讯 在市内不少道路上,有多处井盖缺失、下沉等情况,给市民、车辆出行带来不便。昨日,市政设施维护处公布了53处较为严重的破损处,限定8个责任单位在4月10日前修复。
    东湖公园不少自来水井井盖长期缺失,市民曾多次打电话至市政应急专线诉苦,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目前,市内多处路段有类似情况,一些责任单位设置在城市道路或人行道上的检查井、表井或箱盖出现下沉、损坏或缺失等情况。另外,有单位在抢修、施工过程结束后,对道路破坏不予恢复原状的事也时有发生。
    市政设施维护处负责人要求,有关单位不仅要及时修复道路“疤痕”和“陷阱”,还必须保持井面与路面平整、美观,施工过程不能影响道路交通。
    该负责人称,市民如发现道路“陷阱”等安全隐患,可及时拨打市政应急专线28220110进行举报或投诉,市政设施维护处将及时联系责任单位进行修复;经过多次通告、整改仍不予修复的责任单位,将被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