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维护中心科室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接待、档案、后勤服务工作。
2、人事教育科:负责中心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
3、计划财务科:负责中心财务和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市政工程的养护、维修经费的审计和核拨。
4、市政管理科: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街道两侧、公共场地、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现场勘察;负责对影响城区市政设施安全的作业及其他活动进行巡查。
5、工程技术科:负责中心市政工程、市政设施项目方案的制定;负责中心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施工技术指导;参与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的图纸审查、方案评审工作。
6、生产管理科:负责中心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计划的制定、生产调度和监督检查;负责市政工程、市政设施项目大中修计划的拟订;负责中心市政工程、市政设施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预算、合同签订及生产安排和管理;参与全市市政工程、市政设施项目验收移交工作。
7、材料供应科:负责中心材料的采购和保管。
8、安全管理科:负责中心生产、消防、交通安全及综治维稳工作。
9、工程审计科:负责中心市政工程、市政设施项目的内部审计及对外决算工作。
10、退休办:负责中心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
11、纪检室:负责中心纪检监察工作。
12、道路养护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道路的巡查和日常养护维修;负责管辖范围内道路设施方面的城市防汛、防台、抗冰雪等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
13、桥梁养护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桥梁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的巡查和日常养护维修;负责管辖范围内桥梁桥涵设施方面的城市防汛、防台、抗冰雪等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
14、排水养护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水管道和泵站的巡查和日常养护维修;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水设施方面的城市防汛、防台、抗冰雪等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
15、市政养护中心:负责城区道路、桥梁和排水等市政设施大中修项目及专项工程的施工和市政工程的施工。
16、市政设施检测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道路、排水的专项检测;负责桥梁桥涵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性能的观测,并组织检测评估。
17、机械化养护中心:负责中心市政设施维修、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机械化操作及其设备的维修。
18、市政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市政公用突发性事件抢险救援的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