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食堂菜品供应服务比选公告
发表日期:2024-07-24 08:12:03 阅读数:348
本比选项目,食堂菜品供应服务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1、菜品供应服务范围及基本要求
1.1项目名称:食堂菜品供应服务项目
1.2菜品供应服务范围;
1.3商业信誉及纳税记录;
1.4配送服务所需的设备及技术能力;
1.5食品安全及许可;
1.6中标人承诺提供的、以及其他相关菜品供应服务内容;
1.7项目规模:最终服务金额以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实际委托为准,服务期限2年。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单位或其负责人未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单位或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2.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7月 24日起至2024年7月 26 日止,每天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
3.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1381号6楼办公室)领取。
3.3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领取)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领取)、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7月 29 日 11 时30分
4.2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 7 月 30 日 9 时30分
4.3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地点: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会议室(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1381号6楼会议室)。
4.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比选。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5、比选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5.1领取比选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比选人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领取比选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向比选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供应商并保证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2 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本比选公告在网址: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官网(www.zzszgl.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1381号6楼办公室
联系人:黄亚峰
电话:1867070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