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新闻动态-信息公开-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市政中心开展消防演练及交通安全培训
作者:安全管理科
发表日期:2022-06-27 16:29:13    阅读数:627
 

     今年六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及国家、省、市、主管局对安全生产的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防范和消防自救能力,627日,市政工程维护中心召开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活动。中心安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部门(含副职)负责人、所有专职兼职安全员、班组长以及安全管理科、应急指挥中心全体人员参加培训演练。

    

 

            

     培训会上,株洲市公安局石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教导员江局生重点讲解了《道路交通法》及我单位在作业过程中因道路隐患产生事故的原因分析。湖南省康安消防公益服务中心教官通过摆数据、举事例等方式,对消防事故产生原因、应对方式、经验教训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总结和分析。对发生事故时的自防、自救以及逃生技能做了细致讲解,并示范了多种事故防范和自救器材的使用,最后在中心办公楼进行了楼面起火的疏散撤离演练并在一楼前坪开展了灭火实操演练。


 

     通过安全培训及演练,中心干部职工掌握了必备的消防知识、技能,进一步提高了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高了中心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提高了道路作业过程中预防事故发生观念和事故正确处置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