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道路、排水、桥梁中修专项、日常养护沥青混凝土招标公示-公示公告-信息公开-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
2021年度道路、排水、桥梁中修专项、日常养护沥青混凝土招标公示
发表日期:2021-09-22 10:13:45    阅读数:1040
  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对2021年度市政设施日常养护项目、道路中修项目、排水专项维修项目、桥梁专项维修项目、焚烧发电厂进场道路大修项目沥青混凝土招募供应商工作,现向社会征集: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市政设施日常养护项目、道路中修项目、排水专项维修项目、桥梁专项维修项目、焚烧发电厂进场道路大修项目沥青混凝土

二、征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
  联系地址:株洲市枫溪大道1381号
  联系人:周先生  叶女士
  联系电话:13973309669   1360733373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所供产品制造商的营业范围中需包含沥青混凝土的相关内容,并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和服务售后方案。
  3.3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5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必须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交易。

四、报名日期
  2021年9月22日-9月24日

五、供应项目
  沥青混凝土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9月22日-9月24日)




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