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株洲市城市桥梁常规定期检测招标公示-公示公告-信息公开-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
2021年度株洲市城市桥梁常规定期检测招标公示
作者:质量检测中心
发表日期:2021-09-13 15:54:37    阅读数:1055

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对

2021年度城市桥梁常规定期检测项目诚招检测机构,现向社会征集:

一、项目名称

株洲市2021年城市7座特大桥梁常规定期检测

二、征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

联系地址:株洲市枫溪大道1381

联系人:刘先生    匡女士

联系电话:13873305138    1387330088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见证取样);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资质认证(CNAS),CMA计量认证证书及实验室资质认证(CNAS)批准的检验能力范围均应包括桥梁工程检测相关参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路桥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3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5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必须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交易。

四、报名日期

2021913915

五、供应项目

城市桥梁常规定期检测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1913-915日)

 

                    株洲市市政工程维护中心

                      202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