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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本月开始实施
    来源:株洲网
发表日期:2012-10-26 11:43:52    阅读数:2061

 公交站点将会更密集 新建小区平均每户至少1个车位   

    株洲网讯(株洲晚报记者 谢嘉 通讯员 李礼 张敏)加宽楼间距、增加住宅车位比、增大公共空间……昨日,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株洲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定》)于本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不少条例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值得关注。

    □住宅

    每家至少有1个机动车位

    现在,不少小区面临停车难的问题。许多车位紧缺的楼盘,住宅与车位比在2:1甚至是3:1。随着《规定》出台,这一局面有望改善。

    “商品住宅不得低于每户1个机动车位,廉租房、公租房不得低于每户0.5个机动车位。”市规划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增加楼盘的车位配比,是解决停车难的重要渠道,并且,住宅区内各类可通车道路车行道宽度不宜小于双向6米、单向4米。

    楼间距变宽

    株洲一些小区,建筑楼间距很低,在不少老旧小区,还可以见到“握手楼”。《规定》表明:“中高层居住建筑,南北布置时不得小于30米,东南布置时不得小于26米。”

    控制房子密度根本,是要降低容积率。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地面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也就是说,容积率越低,说明小区公共空间更大,更适合居住。未来,株洲住宅开发强度最高容积率将控制在2.5以下。

    临街住宅“商住分离”

    搬进商品房,小区临街楼突然冒出不少饭店、超市等小店,带来的噪音、油烟,都非常令业主懊恼。根据最新的《规定》,居住及商住用地内商业建筑宜相对集中独立设置,居住用地内临城市道路的住宅建筑底层不宜设置商业。

    并且,设置餐饮、娱乐类项目的独立商业设施,与最近住宅楼的距离不小于30米。

    □公共服务

    乘坐公交车,不用走远了

    记者发现,按照《规定》,在中心城区繁华地段的公交站点中,停靠站将会更加密集,方便市民出行,“市区公交停靠站间距,一般按400—600米控制;繁华地段按200—500米控制。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的主要出入口50米范围内应设公交停靠站,有条件时应与对外客运站(场)相结合。”

    社区服务中心在身边

    此次《规定》一大亮点,就是对社区级公共设施做出了更便民的要求。对于社区服务中心,《规定》要求其服务半径为500~800米,服务人口3~5万,包含公益类服务设施和商业类服务设施。除了方便业主生活,这种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也无疑将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与创业机会。

    根据规划,我市近期将建云龙示范区五星社区、石峰区田心社区、荷塘区宋家桥社区、芦淞区高科园社区、天元区浅塘社区5个服务中心示范项目。

    □绿化

    道路两侧打造“绿色公园”

    车辆呼啸而过,房子也跟着颤抖,一些建筑距离道路、高架桥很近,让人很郁闷。《规定》提出,城市快速路、有一定景观要求的主干路、交通性次干路,横断面设计时必须考虑,在道路红线外两侧,各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景观带。其中,快速路单侧不少于30米,有景观要求的主干路单侧不少于20米。

    此外,建筑物外墙与城市道路、公路、铁路、规划绿化景观带边线之间还应设置一定宽度的建筑缓冲带,建筑缓冲带包括绿化缓冲带和间距缓冲带。这样,住宅和道路之间的距离增加了,小区安静了,城市公共空间也会变大,以后的株洲还将在道路两侧打造“绿色公园”。

    负责人说,体育场馆、影剧院、行政办公等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建筑,临城市道路或广场一侧不设置围墙。这样一来,未来的株洲将会处处“透绿”。

    □其余亮点

    1、对原生态系统进行保护。

    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自然水体不得侵占。湘江城区段迎水面坡顶线须退后70米,建宁港、枫溪港、白石港、霞湾港等水系迎水面坡顶线不得小于50米距离进行建设。湘江风光带两厢作为城市景观重要控制区,80米以内不得新建高层建筑。

    2、对建筑景观的要求更高。

    建筑色彩必须符合《株洲市城市色彩规划》及相关规定要求,居住建筑外墙宜以暖色调为主,不得采用纯度较高的色彩。

    3、对工业区规划更严。

    工业项目将搬出住宅小区,迁往工业园区。并且,不得在工业园区外布置工业项目。